施工图审查什么内容

如题所述

(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施工图审查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简称,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全套施工图。

(二)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三)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四)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五)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图审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1 施工图的外在形式
1.1 是否按照设计合同的规定提供足够套数的施工图。
1.2 是否所有的施工图都加盖了设计单位的出图章,是否设计人、校对人、专业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的签字齐全并且有专业会签。
1.3 施工图图面的线条、字符是否清晰,有无污染等。
1.4 施工图图号是否连续,没有缺页。是否分别按需要进行本装和盒装。
1.5 是否按需要提供了电子资料。
2 施工图的内容
施工图的内容十分丰富,一般审查主要从以下及各方面入手:
2.1 设计深度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2 是否按照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
2.3 从专业的方面,应分别注意:
2.3.1 建筑专业
2.3.1.1 建筑面积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意见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特别是计入容积率的面积是否核算准确。
2.3.1.2 建筑装饰用料标准是否合理,先进,经济,美观。特别是外立面是否体现了方案设计的特色。内装修标准包括公共部分和单元内部标准符合业主的发展意图。
2.3.1.3 总平面设计是否充分考虑了交通组织、园林景观,竖向设计是否合理。
2.3.1.4 各楼层平面是否分隔合理,有较高的平面使用系数。
2.3.1.5 立面、剖面、详图是否表达清楚。
2.3.1.6 门窗表是否能与平面图对应,其统计数量有无差错,分隔形式是否合理。
2.3.1.7 消防设计是否符合消防规范。包括防火分区是否超过规定面积,防火分隔是否达到耐火时限,消防疏散通道具有足够宽度和数量,消防电梯设置符合要求。
2.3.2 结构专业
2.3.2.1 结构设计总说明是否内容准确全面,结构构造要求交代清楚。
2.3.2.2 基础设计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应对其进行核算。
2.3.2.3 结构形式符合初步设计及其审查意见,楼层结构平面梁板墙柱标注全面,其配筋合理。
2.3.2.4 结构设计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3.3 设备专业
2.3.3.1 系统按照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进行布置。
2.3.3.2 设备选型合理,管线布置合理。
2.3.3.3 与建筑结构专业没有矛盾。
2.3.3.4 消防设计满足消防规范的要求,包括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以及疏散广播系统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2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3个回答  2017-12-30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
一、 送审应报送的相关材料
1、“当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报表”,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工程建设地点;各栋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
当施工图设计与初步(方案)设计有差异时,应在送审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2、经批准的该项目的立项文件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
3、设计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
4、加盖市规划管理部门“建筑审核章”的规划平面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
5、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
6、施工图设计文件2套,分专业装订(审查后退回一套)。
7、结构计算书2套(审毕退回一套),其它专业计算书各1套。
8、抗震设计报告1份(二级以上建筑工程)。
9、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审毕退回)。
10、工程项目设计人员一览表
以上7、8两项由设计单位提供,并应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 全套的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
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有本工程结构总说明,或者是本说明的内容应在结构图的首页上明确注出。结构总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见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2、结构材料与施工(见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设防标准:抗震设防分类、地震动参数及城市区划(相当的地震烈度)、发震断裂的避让距离等。
4、抗震等级;应注意构件与构件结构的区别,特别对于框剪结构应提供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剪力墙所占的比例。
5、荷载取值;一般情形见《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特殊荷载应注明
6、人防的抗力等级及顶板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
7、所依据的勘查报告,最好有持力层的描述。
8、混凝土的等级及钢筋锚固长度,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建议采用HRB400。
9、选用的主要图集(对于97G329应根据新抗震规范修改)。
10、设置温度伸缩缝时,应注明如何处理,特别应交待对于外露悬挑结构的间距12米。 11、 对于观测点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建筑变形测量规程》进行。
12、 对于有基础支护的内容应按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进行。
13、 对于轻钢结构;应注明主钢构、焊材及螺栓的型号等级,制作与安装、质量检验等要求,屋面及围护系统,防腐及防火保护。
14、 对于工业建筑及其它形式的民用建筑,可单独说明。
三、 计算书主要内容:
1、 地基与基础计算书。
2、 电算文本文件(应注明所用计算软件的名称和版号)
⑴ 总信息(相关参数取用,特别是周期折减);
⑵ 周期、振型、地震力和剪质比文件(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偏心扭转的影响,应注意第一基本周期应为平动);
⑶ 结构位移文件;
⑷ 质量、质心坐标和风荷载文件;
⑸ 超配筋信息(应有分析报告)。
3、 电算图形文件
⑴ 各标准层结构平面简图;
⑵ 各标准层荷载标准值图;
⑶ 控制层梁柱纵筋、箍筋配筋简图、墙配筋图;
⑷ 控制层柱轴压比图;
⑸ 底层柱、墙底最大组合内力图。
4、对需要做罕遇地震作用下变形验算的结构,应提供薄弱层部位及弹塑性层间位移计算结果。
5、对需要进行时程法进行抗震验算的结构,应提供相关分析结果及图形文件。
6、 框支剪力墙结构及底层框架结构,应提供上、下层剪切刚度比计算书。
7、砌体结构应提供墙体抗震和抗压承载力验算结果。
8、审查部门认为设计单位应进一步提供的其它计算资料。
第4个回答  2020-06-11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是建设工程领域两项重要的监督管理内容。为有效实现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我国相继建立了包括“施工许可”“施工图审”“工程监理”“质检安检”“主体终身负责制”等多项监管制度,能够针对不同建设阶段、不同活动主体、不同质量与安全生产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规范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但近年来,随着政府不断简政放权,深化政务改革,管理部门对于传统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监管方式也开始积极寻求全新的转型发展:

1、从原有的审批制度逐渐改为备案制、承诺制;

2、从以发挥政府行政监管力量为主,逐渐改为强化发挥市场化的监管力量;

3、从重视事前审批管理的静态监管,逐渐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动态化监管。

这种市场监管制度、方式与机制的转变,无疑对于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产生着较大的影响,尤其在全新监管制度、方式与机制尚未成熟发展的条件下,对于我国工程建设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都产生着较大的风险威胁。

一、监管转型下的风险威胁

建筑市场监管制度与监管方式的骤然转变,无疑将对目前建筑市场的工程建设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造成巨大影响。以分项监管制度的转变为例:

施工图审

自2018年国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近年来,各地政府在建设工程领域积极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制度。目前,成都、浙江、山东、厦门、深圳、山西、南京、陕西等地都已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取消施工图审。

从政务改革角度来看,取消施工图审有益于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营商环境,符合国家深化放管服精神。但从工程设计质量角度而言,取消施工图审却极大的加重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风险。

1

目前工程设计质量并不乐观。依据今年两会政协委员王翠坤关于“坚持工程设计审查制度,守住建筑结构安全底线”提案的相关数据,近年全国施工图一次审查合格率不足50%;2013-2017年全国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上报违反强制性条文情况中,超过三分之一的问题涉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目前,我国工程设计质量水平远未达到免审或免检的地步。

2

主体行为不规范。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秩序亟待进一步规范治理,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存在较多的不规范市场行为,影响工程设计质量安全,如建设单位不合理设计要求。迫于生存压力,许多设计单位往往不得不出具不规范、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设计图,寄希望于施工图审环节修正不合理设计。

综上,目前阶段并不适宜大范围取消施工图审查制度,“一刀切”的趋势做法不利于我国工程质量安全。

五方责任主体

自2014年8月,住建部发布《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逐渐建立、完善了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总承包等相关活动主体的质量行为责任机制。但客观上,由于缺乏足够的制度发展时间,目前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负责制依旧存在一些制度管理问题,其中较为显著的即为相关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划分问题。

依据《暂行办法》规定: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从近年来发生的各类工程设计质量安全事故来看,建设单位对设计单位提出的不合理设计要求,往往是风险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但从事故处罚结果来看,二者的责任划分也往往并不合理。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国家不断加大工程设计人员的质量终身负责制,令设计人员产生较大的行业恐慌感,不利于整体行业发展。

工程监理

自2014年深圳市率先探索尝试“取消工程监理”制度,全国多个重点城市相继加入探索试点行列,发文明确不再强制要求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监理,转而采取建设单位自管、建筑师团队管理、购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等替代方案,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从制度优化角度来看,目前国内工程监理制度的确存在较多发展问题,亟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但从监管应用角度来看,一方面目前国内建设工程领域内的质量安全问题较为严峻,仍然需要工程监理这一重要的质量安全监管角色;另一方面如建设单位自管、建筑师团队管理、购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替代制度,发展尚不成熟,无法尽快发挥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作用。

二、工程保险:监管转型下的有效风险保障

如上文所述,目前建筑市场的各项质量与安全监管制度转型,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风险威胁,因此,客观上亟需建立一套有效的风险保障制度,有效防范应对监管转型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工程保险,即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各类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职业责任、信用风险而诞生的特殊保险,能够通过承保理赔与风险管理,有效帮助投保人转移、分散、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为风险损失兜底

目前我国建设领域的各项监管制度正处于转型发展过程,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风险。而整理各类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可以发现,其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赔偿,往往具有数目金额巨大,单位责任人难以独立承担的特点。这一方面对相关建设活动主体造成较大的主体责任风险,另一方面风险事故最终由政府接手处理,也对国家财政与政务管理造成沉重负担。

工程保险的承保人——保险机构,自身有着较强的资金实力保障,还能够通过共同保险、再保险的方式分散转移风险,由其承保各类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职业责任、信用保险,既能为投保人提供有效的风险损失赔偿,又能释放政府事故处理压力,促进政务管理转型。

为风险事故预防

保险机构能够通过工程保险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对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生产、相关互动主体的职业责任与信用风险,进行全过程、动态的有效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解决风险威胁。

尤其,近年来工程保险飞速发展的各类全新险种,如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都具有风险管理服务功能,客观上提供了专业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发展的市场机遇,有利于培育专业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技术、人才、管理力量,能够促进、加速市场监管转型的进程。

目前,我国工程质量建设与安全生产监管正处于转型发展阶段,客观上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工程保险,作为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通过承保理赔与风险管理,有效分散、专业、防范与化解各类风险,为建筑市场监管转型提供配套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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