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赁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合同,已经交了一年的租金,现在租客要搬走,房租需要退吗?

家里的店面租给一个人七八年了,合同一年一签,约定了租期一年,房租也是一年一付,去年合同到期后,因为条款没什么变动,因为是老租客了,老爸就没补签新的合同。到期后对方也续交了一年的房租。现在对方找借口说生意不好想将店面转让,我们没同意(合同约定了,对方转让需要经过我们的同意),这种情况下需要退对方房租吗?
另外,对方的合同上可能会比我们合同多了一条条款(老爸手写的),具体的差异老爸记不清了,可能是增加了说是租期三年五年的话吗,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有争议的话,是以哪份合同为准呢?如果是以对方的为准,我们还是不让转让有没有问题?甚至是可以告对方违约(我们手上的是租期一年)

房租需要退。如果房东能提供双方已经订立过口头协议的证据,并且原合同里面有关于违约时不退租金的约定,那么房东就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房东不能提供口头协议的证据,原协议也没有这样的约定,不退租金是不合法的。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6个月租期以上的租赁合同要签书面形式的合同,未签书面形式的租赁协议视为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在你这件事情中,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即视为是没有租期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承租人可以随时断房退租,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腾房退租,但需要给承租人合理搬离的时间。综合以上,如果承租人没有其他违约情形,是需要退还租金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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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6
要以你爸爸最好给对方签字的合同为准。从法律角度讲,没有签订新的合同,视为你们同意续签一年的合同,合同没有到期,对方提出提前退租,是属于对方违约,你们有权不予退还租金。但从合作这么多年的角度讲,如果对方确实因为经营不善要转让出去,你们同意的话也不会给你们造成损失,为什么不同意呢?这个事情的决定权在你家。追问

对方一直都生意很好,最近瞒着我们租了我们隔壁的一个店面,最多一个月就要搬过去了,可是房子还有半年到期。因为地段好,他想转出去赚一笔转让费。如果对方退租的话,租金我们也可以退给对方,主要是对方就是想转出去赚一笔。我们想十二月收回房子,房子一直有人问,而且给的价也高,可是他的意思是他转让出去,最起码要保障对方可以用一年以上,还说问过律师了。所以我想确定合同的期限,如果是不定期就直接让对方走。

追答

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就不要同意他转租,合同到期后,你们再收回出租给价格更高的租户。如果你们不想再租给他了,到年底不要收他的租金了,合同属于到期终止了。

追问

那如果是对方合同有约定租期三年之类的话呢?(我们现在没看到对方的合同),是不是合同就需要以对方的为准?

追答

如果合同约定三年,就要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你们可以收回房屋另行出租的。只要不同意对方转租就行,因为他已经租赁了另一处房屋了,不能再使用你家的房屋了,你还怕他干啥。

第2个回答  2012-05-07
如果对方能提供出你老爸加上手写内容的合同。就会以那份合同为准的,如果你们当初留下的合同保证金(也叫押金),这个可以不反给承租方的,这还要看你们当初签的合同有没有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5-06
1、合同法规定:租期6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由于你们后来未签书面合同,应视为不定期租赁。虽然对方续交了一年房租,仍不能认定你们的租期为一年,但应当按照原合同其他条款履行。
2、由于按照目前情况,你们双方系不定期租赁,而法律规定承租人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如果对方转租你们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应当向对方退还扣除实际租赁期限费用后的剩余租赁费。即使对方没有转租,你们也有权直接按照上述做法解除合同。
3、至于你说的对方合同中可能增加了一条调整租期的手写条款,而你方合同上没有,那么就是说双方合同不一致。这种情形下,如果该手写条款字迹上没有双方的手印或签名,该变更条款应该是无效的。如果有双方手印,可能有些麻烦,对方有理由主张是对合同条款的变更。虽然合同中一般会写“本合同一式两份”,但是我觉得并不能据此认定两份合同都无效或者其中某一份有效。追问

更改的地方肯定不会有手印,但是字迹是我老爸写的。我记得好像一般合同都是以对持有方不利的一面解释,是这样的吗?如果这样的话,对方想上法院起诉,是否就是以我们这份为准?对方已经租好了新店面,肯定是不会租这么久的,他就是想用这条来让我们同意他转让。

追答

1、如果没有手印,更改无效。你说的对持有方不利没有法律依据,合同是双方合意行为,如果没有双方认可,任何更改无效。举个简单例子,你是否可以在你那份合同上把租金提高呢?
2、你们现在属于不定期租赁,既然未更该条款,那么你们手中的合同应当是有效合同。
3、只要你们不同意转租,他无权转租。你们可以直接跟他解除合同,退他一部分租金后,再将租金提高租给别人。

追问

还有,以前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每年都签了合同,房租也是一年一给的,所以我最想确认的是到底是定期还是不定期?我问过我们公司法务部的人,她的理解是因为以前都一年一签,所以这次默示应该是一年期。如果是不定期的话,我们准备通知他下个月搬走,房租我们退给他。

追答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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