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走,还给我打了一年的房租,现在我让他们搬走,还问我要违约金,怎么办?

如题所述

合同到期没续签继续承租就属于不定期租赁
你可以提前通知对方,要求搬家,租金按实际承租期限收取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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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5
协商解决问题,可以退钱要求追问

就是协商不了,报警都没用,刚打电话给我退钱可以,但还要我付违约费,不过不管了,房子我卖了,钱已经收到,大不了压中介的尾款我不要

第2个回答  2018-09-15
看合同怎么签的呗
第3个回答  2018-09-15
什么时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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