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的问题。请各位懂法律的老师帮忙解答

如题所述

  一、如何确定孩子抚养权?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决。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如何分担?

  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子女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权变更需办什么手续

  在父母离婚时,有的不仅仅是财产分割的纠纷。有孩子的家庭,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夺上也是一场不小的战争。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抚养权变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本文详细介绍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 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

  四、探望子女受阻能变更抚养权吗?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方若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不让本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要求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对方若长期不许你探望儿子,剥夺了本方的探望权,其行为严重违法,也严重危害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根据上述规定,本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

追问

我满18了。父母离婚官司先是判了离婚。而后我爸上诉。现在还没有回应。可我现在要上大学。父亲不给我提供任何费用(他有经济实力,母亲没有)。如果打官司能告赢他吗?回复

追答

  很遗憾,依现行法律规定,你的要求,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的!

  一、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

       最高院的新《婚姻法》若干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规定还称: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如要继续接受教育,应视为对其未来道路自主选择的行为,其父母不具有继续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成年子女向父母索要高等教育费用,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二、现行法律规定,与大多数人的认知似乎是有差距的

  现实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再进行判决。有些法官会判父母中有能力支付的一方先行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等子女工作有稳定收入后再返还给父母。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关系是以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为前提的。

  这种判决是没有法理基础的:因为接受高等教育不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完全可以选择直接到社会上谋生。

       三、现行法律规定,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接受高等教育,实际上是就业投资,直接受益人是子女而不是父母,依照民法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子女应该为其预期可得利益作出相应的付出,即学费由自己付。子女理当从家庭的实际状况、自己的条件和能力出发,通过勤工助学、半工半读、业余学习或向银行贷款等方式,作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四、如何解决现实中的困境?

  虽然18岁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在我国却仍缺乏自立能力,何谈自己来承担学费?面对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矛盾,法院总是尝试沟通、理解,使父母与子女在学费上达成妥协。

  不过,依你所述中的口气,你似乎对父亲有许多的不满,对母亲有说不尽的怜惜,这个我作为外人能理解,但不便多说什么,面对现实,有一个建议,不要将这种情绪带到你父母的离婚官司中,那是他们之间的事。

       天下没有父亲是不爱自己的子女的,也没有子女是真正讨厌自己的父母的,遇到事情要平和理性些,其实父母与子女的观念都得变一变。孩子不能“躺在父母身上”上大学,父母也应当鼓励子女想办法支付学费。

      正确理解并尊重父母对婚姻的选择,好好与父母协商解决你的学费问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4-14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追问

我满18了。父母离婚官司先是判了离婚。而后我爸上诉。现在还没有回应。可我现在要上大学。父亲不给我提供任何费用(他有经济实力,母亲没有)。如果打官司能告赢他吗?回复

第2个回答  2014-04-14
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呢?
父母有义务抚养未成年子女,离婚时一方抚养费在个人收入20%-50%左右!请你理清问题再询问!追问

是这样:我满18了。父母离婚官司先是判了离婚。而后我爸上诉。现在还没有回应。可我现在要上大学。父亲不给我提供任何费用。如果打官司能告赢他吗?(他有经济实力,母亲没有)我妈被我爸逼走。现在很困难,别说管我上学了。连住的地方都是问题。

追答

你爸为何上诉,一审是被告么?他不服一审判决,你也说他有经济实力,那应该是判决他承担了责任的。你认真查看判决书对于财产部分的分割,是否对你及你母亲很不利?也许你的困难只是上诉期带来的程序性执行障碍,是短暂的。
在我国,法律上认为父母对成年子女不再有抚养义务,即便可以追要高等教育费用也是酌情支持,于法无据的。
再者,子告父是一个不好的开头,你才18岁,父母间的婚姻问题有很多你不能理解,不便参与的地方,不是轻易能说清是非根源的。建议你不要带着强烈的情绪贸然参与。然而,你的18年却是父母抚养的,不要为一朝钱利闹得无爱无家。
希望你们多沟通,交流,亲情可贵,尽量维系吧,这个一定比法律管用!祝好

第3个回答  2014-04-14
问题是什么追问

刚才可能网卡了。输入好多字问题没法出去。是这样:我满18了。父母离婚官司先是判了离婚。而后我爸上诉。现在还没有回应。可我现在要上大学。父亲不给我提供任何费用。如果打官司能告赢他吗?(他有经济实力,母亲没有)我妈被我爸逼走。现在很困难,别说管我上学了。连住的地方都是问题。

追答

判离婚 你妈妈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大学期间 也是可以要求抚养费用的

第4个回答  2014-04-14
您好,请具体描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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