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的还款日期过了还有法律效应吗?是否有别的途径要回钱?

我今年借了钱给两个朋友,一张上面写的还款日期是2012年7月15号,一张上面写的是2012年10月中旬。但是现在已经11月了还是没还钱,人也找不到。电话停机了。他们都是没结婚的人24岁男性。和父母一起住,我能凭借条跟他们的父母要吗? 现在过期了还有用吗?

没有过期呢。还款日期到期之日起算两年内都是有效日期呢。2012年7月15日到期的那个直到2014年7月15日都是有效的。然后这两年之内,要是有证据证明你向他要过钱了,不管他说付款还是不付款,期间又从那个时候两年之日起计算。所以你这个没有过期呢,放心吧。
法律上是不能找父母要的。因为他现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他父母愿意为他还得话旧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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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按照法律规定,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后两年之内,当事人都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介于在还款有效期限内未讨要回欠款,那就需要及时的用法律手段来维权了,如果过了时效期限那也就不受法律保护了,汇法网好多案例都是这种情况,因此要做好准备用合法手段追收欠款。
第2个回答  2012-11-19
法定时效是2年 可以追偿债务 如果债务人不偿还 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果债务人不出现 法院可以以缺席为由 你有权要求法院强制让债务人偿还一切债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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