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所简称,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县(区、市)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街道)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我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
司法所的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扩展资料:
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基层是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源泉和活力所在。
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密切相关,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也是重要内容,在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中具有基础性、保障性和服务性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法律宣传等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任务。
最终都需要靠基层去实施、去落实,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能否切实履行好这些职责,发挥好职能作用,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机关在社会管理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关系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局。
2、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迫切需要。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加强基层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是我国基层政权和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为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成效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府在基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基层政权的稳固。
3、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才有基础和条件,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司法行政基层有了根本性改善,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但是司法行政基层发展还不平衡,有的政策尚未落实到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编制人员紧缺、经费不足等问题,基层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势必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层司法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