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有何规定

如题所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有何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4-19
近日来,订阅电商的新商业模式不仅获得了各种投资人的青睐,消费者们也开始逐渐让这种模式走入生活中。
和传统网购不同的是,订阅电商将提供服务和买卖商品二者更为有机地结合到了一起。以某服饰订阅电商为例,其商业模式是用户加入会员,商家为用户提供服饰搭配服务,并将搭配好的服饰寄送至用户处。用户收到服饰后,如果有喜欢的服饰,可以选择不寄回并购买,如果不购买,则应按照双方约定,将服饰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寄回。
这种新的订阅电商模式与日前时兴的互联网+服饰租赁也有所不同,用户不能在接到搭配好的服饰之前了解服装的具体款式、颜色等信息,而全部由商家进行挑选。

在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下,给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消费者后悔权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根据《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首先应明确的是,该商业模式中的“服务”部分并不适用于《消法》二十五条的范围,即商家帮用户搭配服饰这一服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消费者不能依据二十五条,主张无理由退还服务费或者会费。
更进一步,就此后可能发生的商品服务而言,在接到商家寄送的搭配好的服饰之后,如果对服饰满意,用户和商家之间很可能会成立一个标的为服饰的买卖合同,那么当用户即消费者对已购买的服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1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包括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利,不容任何人包括经营者侵犯。从实践来看,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情形仍时有发生。针对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专门对几类行为作禁止性规定。 一是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即经营者不得自己或者利用他人,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以不文明、不礼貌的语言,损害消费者名誉,诋毁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对于“乡巴佬,你懂不懂?”“买不起就别乱看!”这种侮辱、诽谤消费者的行为,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禁止。 二是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有些经营者由于不注意对自己经营的商品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动辄以商品失窃为由,搜查消费者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给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侵扰,增加了心理负担。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实施检查或者搜查,只能由被法律赋予这种权力的执法机关依照严格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来执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进行。消费者作为公民,其人身权受到我国宪法、法律的保护,任何经营者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三是经营者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目前,有些经营者法制观念淡漠,随意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甚至扣留、殴打消费者,干扰了消费者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恶劣。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我国宪法、法律的保护,除了有关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有权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经营者不得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借口而侵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违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和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当精神损害赔偿;除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外,还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行政责任等。
第3个回答  2021-05-31
商家之前写的是1.6的材料现在只给我1.2的厚度。这个可拿那一条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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