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拟定的商业合同中,甲方希望删除此条:“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乙方认为删除后承担风险过大,站在乙方的立场,不知是否能在表达意思不变的前提下,将此条修改得更为委婉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