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发布中标公告的时候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吗?????急急急急急

如题所述

政府采购发布中标公告后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的;

(四)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23

工程招标中标通知书发放时有何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12-14
可以,招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公示期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有异议可以质疑,公式的时候可以同时发送中标通知书。我们德州是3天公示期,发完没事后再发通知书,各地有各地财政局的下发文件。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2个回答  2012-12-14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六十二条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十三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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