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起诉了怎么办

2012年3月10日,我驾驶的汽车与横过道路行人原告(原告为教师)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2012年3月27日,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4月17日,司法鉴定所评定原告因交通事故损伤评定为9级伤残,误工时限为180天,护理时限为125天,营养时限为60天。 原告要求赔偿医药费87772.61元、住院伙食补助3750元、营养费5220元、护理费12500元、误工费17038.8元、交通费3419元、残疾赔偿金138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鉴定费2040元、减已支付28000元、共计:247940.41元『有第三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先赔付)并在第三责任商业险范围内负给付责任,超过交强险范围的损失有第一、二被告赔偿』我想请问一下:1、应对他的起诉我应该做什么?
2、他的这些赔偿金额会全部成立吗?
3、精神损害抚慰金跟鉴定费保险公司会不会承担?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福州王律师回答如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应对原告之起诉,你可以自行查找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应对诉讼,争取调解,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或者由保险公司承担最大限度的责任。
2、赔偿项目基本上是原告做列名的事项,具体的赔偿标准,特别是残疾赔偿金方面需要结合事故发生所在地及原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情况来定。
3、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主张由保险公司优先赔付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其他超出保险限额的赔偿项目,保险公司不予承担。
如果你对我的回答满意,请予以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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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0
1、你如果自己没有把握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2、如果伤残合理的话,我看要求还是较为合理,当然具体还要以证据为准;
3、精神抚慰金属于保险范围,鉴定费用一般由你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09
这个最好还是当面咨询当地交通事故方面律师,看当地实践怎么样去支持每项条款,需要哪些证据支持。
第3个回答  2013-05-09
请当地律师介入帮助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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