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的使用期已满,并过了一个月后,公司说要我写转正申请,但是因为我准备要辞职,就没有写。试用期满后的那一个月的工资是按正式员工发的。但是现在第四个月财务主管说因为没有写转正申请,所以上一个月的工资应该还是实习工资,而上一个月多发的工资将在这个月的工资中扣掉。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现在是正式员工还是属于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