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5-09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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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3-31
立案后60个自然日内结案;
不过,从我在全国各地远程指导处理的案件情况来看,很多地方都超过了60天的限制,这与劳动案件较多,办案人员较少有关,也有仲裁委效率低下等原因。
可以去仲裁委问问情况,催催他们。
第3个回答 2022-01-26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案件情节复杂需要延长的,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因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或诉讼请求的,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的,说明劳动关系存续,且有正常上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的,或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仲裁在裁决效力方面,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若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上诉,就应该按照劳动仲裁裁决来执行。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4个回答 2013-03-27
最长60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