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结案?

劳动仲裁法中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请问这45日是指45个工作日还是45个日历天数,里面包括春节和一些节假日么?

  劳动仲裁案件应该在45个工作日内结案,如果案件复杂或者确实需要延长的,需要经过仲裁委主任的批准,最多可以延长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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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1
从申请开始到结束约60天.
第2个回答  2009-02-01
yxt1900 的对。以前是60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之后修改成为45天,可以经批准延长。
第3个回答  2009-02-01
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第4个回答  2009-02-01
劳动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指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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