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用工单位一直不给劳动合同书给用工人,该怎么维权。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81条“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应由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单位不给,可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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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30
找单位要下就可以啊
如果单位拒绝给(想不明白单位为什么会不给)
可以就此进行劳动仲裁追问

合同都签一年了,问了多次都不给,说给不给没关系,我们会按合同履行,一直都不给,我该怎么才能拿回劳动合同呢?谢谢

追答

如果确实签了,其实也没有大事
当然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时举证是问题
总的来说如果单位还拒绝只能仲裁或者找劳动局了
当然了如果不想因为这事闹翻
那就注意平时保留工资收入、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了

第2个回答  2013-03-30
一.为了防止以后的劳动纠纷证据要收集好:上班打卡记录,工作证,厂服等.这些也可以证明你和单位存在用工关系!
二.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单位上班的话,你就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可以提出双倍工资赔偿,这样单位为了证明和你签了合同就会拿出合同书)
三.当然如果你还是想在这个单位上班的还是协商为主,毕竟找一份工作不容易追问

我把完整的资料做完后,现在用工单位就是无理辞掉我,而且又不想履行合同上的约定。

追答

那就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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