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情况大致是这样
我是一家餐饮店的员工,餐厅房租到期老板要结束餐厅另外找地方开新店,而我的合同即将到期(在关门前几个月就到期了)。
我的合同时这样的07年x月进店签订一年合同到08年x月;
08年再签了一年到09年x月;
09年签了2年到2011年的x月;我到期后是不是可以要求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如果他不予以续签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这个计算赔偿的方式是怎么样的?从何时开始?是不是只能从08年1月开始因为那时新劳动法计算之日,是不是这样?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2008年1月1日起,与劳动都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
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31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愿意续签,那么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续签的,应当按照你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工龄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你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支付,再乘以工龄倍数。
第2个回答  2010-12-31
不是的,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工作满十年,第三次签订。如果解除合同的话要赔偿你四个月工资作为失业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11-01-01
看是否是你的失误
如果确实证明是你工作失误,且造成损失,公司有此类规定的话,这样也是合理的~公司大可续签你再开除~~
但如果不是你失误,或者轻微失误,未有大损失,赔偿同楼上~
第4个回答  2010-12-31
按照劳动合同法,签两次合同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开始起算的,以前签的的不应计入总数。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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