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以后,提前一个月交辞职申请,一个月后走的时候,老板还扣工资吗

如题所述

按法律规定是不应该扣工资的,你得弄清楚老板为什么扣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规定: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老板若无故克扣你的工资,你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09
不会扣的。放心吧。你是在正规的公司吗?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吧,那就不用担心,真扣工资的话可以去先找人事部门沟通,如果公司态度蛮横不肯给的话,就去申请仲裁吧。
第2个回答  2011-01-09
你的问题,可以视情况而定。很多企业,那些签好的合同如图一张废纸一般。没有具体实在的意义。那不过是一种形式,也是为防止有些机关的检查罢了(我所在的公司就是这个样子的)。当然,有些企业对这些事处理的也非常严肃。如有违约,罚款处理。
第3个回答  2011-01-10
只要按正常程序走,都不应该扣的,如果扣了就让他们拿出依据,有不合理的,可以到劳动局维护自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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