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向别人借款13000元,后来还了5600,又重新打了一张7400的借条:
借款条
今有XX借XX款柒仟四佰圆整
74000.00圆
特此立据
借款人:XX
2009年5月16日
后来她经常去我单位闹,说我欠她七万四仟圆让我还钱,我让她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她不通过司法解决,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请问我可不可以起诉她干扰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参考资料:法学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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