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一月底在广州番禺一家公司辞职的,说是要等到这个月十号才给我结工资,是 不是辞职了就应该在当月结清工资呢?就算是十号,今天也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公司的员工6号就已经发了工资了,打电话给老板,说是分批发,明显是敷衍我,请问哪位能够帮帮我,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公司是在广州番禺区,离职的手续都按正规的办了的,劳动合同也有的!
问题是我现在已近不在广州了,我是在湖南,我是被学校应聘过去的,我刚刚在广州市的劳动保障局的网站写了份投诉,不知道有用不。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上述两种方法相对要快一些,如果还不行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
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