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一年了,但是劳动合同书上《甲方没签字也没有盖公司章》乙方已经签字了,问一下这是不是属于非法

如题所述

当然违法。
理由:合同是双方的合意,只有双方均签字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甲方没有签字、盖章,这份合同是没有效力的,等于没有签订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违反《劳动合同法》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27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您这种情况可以说是没签订《劳动合同书》。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26
不是属于非法,没时间规定,你走走关系吧
第3个回答  2011-06-26
你把你的工资卡或工资条收好,只要你们之间实事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告公司的,就看你有没有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