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毕业,去年和某私企签订就业协议,3月初我为了想赚点钱交补学费,所以我向公司提出提前工作,公司是在本地,但是公司是个监造公司,把我派往外地。我在这里看不到未来,于是我想辞职。 我来的火车票公司给报销了,但是现在公司说我回去的车票自费,我来报销的车票也要补交给公司。还说我回去,有可能还要交付违约金。公司这种做法很绝情。P.s 我给公司说我的工资不要,只要不收我的违约金。我想问问,我还有工资吗?我来回的车票必须自己掏吗?违约金要交付吗?我是一个马上毕业的大学生,我只是想好好赚点钱,我感觉自己被骗了,我才辞职的,希望大哥或大姐,给我点帮助。
因为3月18号之后又招聘会,,所以我才这么着急的想辞职。为了我的未来,,拜托您了?希望相关法律人士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