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5-05
欠别人钱,
打了欠条后,不还,对方起诉有效;
换句话说,没有欠他钱 也打了欠条;对方起诉依然有效。
其中你提出的第二个假设是不成立的,
不欠钱还打欠条,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被人胁迫打的欠条,如此你可以反诉他胁迫;
另一种情况不客气点说,就是精神不正常,这谁也帮不了。
法律重证据,只要证据确凿,就有效。
第2个回答 2014-05-05
司法实践上一般是这样的,如果有欠条,基本认定有借款关系,但如果数额较大,法庭会要求解释说明借款经过,并要求提供转账凭证,如果借款事实无法证明,也没有转账凭条,被告也不承认并且答辩称被胁迫写的欠条,那么法庭也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查明借款事实予以驳回。
第3个回答 2014-05-05
不管你欠不欠他钱,只要打了欠条且有你名字他去告你就有效。
第4个回答 2014-05-05
欠钱且有欠条当然对方可以起诉索要。没有欠钱你打欠条干嘛,有病啊!被胁迫打欠条的话欠条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