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一个股东(也就是我老板)之前刷了我的信用卡2988元(刷卡我签的名),他说第二天给我,但是他一直到现在几个月都没有给我了,我也没有借条,唯一算的上证据的只有我们公司另外一个股东要求他还钱给我时,他微信转账1000元记录以及我要他还钱给我时的微信聊天记录;就凭这两样法官会认同他欠我钱的事实吗? 会判他还钱给我吗??
上个星期我微信明确的说明了他以刷信用卡的方式从我手里拿了三千元钱,还了一千还欠两千,他说他心里有数。这两天我又跟他微信联系了,我还没说让他还钱的事,他自己也是先开口说了:有钱一定先还给我,我让他想想办法就这两天还给我,他说尽量。 然后我在发信息他就没回复我了
追答“心里有数”这个就属于模棱两可的回答,但是后面一句我认为意思还是比较清楚的。总之既然对方不主动还钱,那么起诉就是你的唯一途径,既然也没有其他证据,那也要试一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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