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出任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么

我想知道的是一个人的身份证可以注册到两个公司的营业执照,做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么

完全可以。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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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5-03
  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第2个回答  2009-02-16
完全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2-16
首先是法定代表人,xixix...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是不同的.
一个自然人当然可以做任意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不过重要的是,要在实务中区分该自然人是代表哪家公司行使权利,xixix...
第4个回答  2009-02-16
ke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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