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工伤十级,按多少一个月赔偿?具体怎么算?求解答

如题所述

十级工伤为最低等级的工伤,具体工伤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按工资计算的,为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追问

我是工伤十级,留在本厂继续工作,应拿到那几方面的赔偿?具体能赔偿多少?谢谢!

追答

十级工伤较轻,除医疗费,必要的护理费,工伤治疗休息期间工资按原标准照发,其他的就是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追问

谢谢老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5
按照当地基本工资*等级追问

具体可领到几个月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10-14
浙江省金华市2010年度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5、除以上赔偿项目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即通常所说的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6、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浙江省金华市。
据此项法规,您根据您医疗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和您每月的工资一起计算您该得到的赔偿
假如您每个月工资为3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00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00元。加上您医疗期间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护理费。您就能算出您能得到多少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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