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自动离职有没有工资 ?

我在酒店里做了2个多月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我交辞职报告快5天.我要走 领导不肯 我不管不顾 走了 还有半个月的工资能不能拿到 ?????
刚转正一个月

1、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自动离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但是如果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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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24
没有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认定你和单位发生了实际劳动关系,就算雇佣劳动关系,原则上说是可以拿到工资的。 但是这条路不好走啊,你懂得~~

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跟老板好好谈谈,说明你的原因(最好是客观原因,例如身体不适),通常不会因为你这点小事而强制不让你走或不给你工资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26
1、你在酒店做了2个多月,酒店却没有与你签订劳动,酒店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酒店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酒店支付从第二月开始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第3个回答  2011-08-26
看一下下面的法律规定吧!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应该提前30天啊
工资是可以拿到的,但是对方可以要求你支付违约金!
第4个回答  2021-01-29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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