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理论是指在长期价格实践中逐渐孕育出的理论,目前已经形成和发展为系统的价格理论体系。起初,人们对价格的认识还是很肤浅、零碎的,随着经验的积累和研究的深入,对价格的认识逐渐深化并系统化,价格理论也逐步得到发展。其发展过程可以分为古代价格理论的萌芽和形成、欧洲古典经济学的价格理论、马克思主义价格理论三个大的阶段。现在,价格理论仍在不断发展价格理论的学派划分: 从学派划分来看,我们可把经济学史上的价格理论分为劳动价值论学派、边际效用价值论学派、供求均衡学派和斯拉法价格论学派等四个学派。 劳动价值论学派的学者有马格努斯、配第、穆勒、马克思也可以划入这一学派。该学派认为,商品价格(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的代价(如生产成本、劳动、社会必要劳动等)。 边际效用学派的主要学者有门格尔、杰文斯、瓦尔拉斯、维塞尔等。该学派认为,商品价格决定于商品的效用(边际效用)。 供求均衡价格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马歇尔等学者。该学派认为,商品价格是由商品的供给和需求双方的均衡点决定的。 斯拉法价格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斯拉法。斯拉法认为,商品价格是由生产投入-产出关系和劳资分配关系决定的。 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已经成为当前主流的价格决定理论。例如,当前主要经济学教科书都认为,在完全竞争市场下,短期内,商品价格是由供求均衡点决定的,长期内(长期竞争均衡时),商品价格等于长期平均成本的最低值。这一观点,实际上可认为是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中的“短时期内,效用对价值起着主要的影响作用,而在长时期内,生产成本对价格起着主要的影响作用”的现代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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