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2月20日本人试用期满马上转正,公司要求签一年的劳动合同,不过我只打算做到年前,也就是1月23日,也就是说在转正一个月后我就打算辞职,也就是说一年的劳动合同我只做了一个月,请问这样辞职我会受到公司或劳动法的处罚吗?公司会不会不给工资我?还有公司要求正式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说,试用期的提前15天说明,要是我到时不提前又会怎么样啊。哪位大侠跟我详细说明说明!!!!!!!!!!!!
我的意思是说12月底我转正,今年是1月23日过年,我打算做到年前;开年了我就不做了,呵呵,我打算在拿了年终奖后再辞职(那也是我奋斗的成果啊),不过我又不想不想再年前跟公司是说辞职的事,开年来了要是就辞职,会扣工资吗?也就是说一月份的工资公司会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