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理由将我降职调岗,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后,公司通知我让我回原部门上班,我还可以解除合同吗

再公司通知我回原部门上班前,我已经向公司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向劳动仲裁中心申请了劳动仲裁

  可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即使公司在得知申请劳动仲裁后,通知回原部门上班,但是否接受取决于个人。
  愿意接收时,回原部门继续工作;不愿意接受时,不撤回仲裁申请即可。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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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7
1、如果你申请解除合同的案件还在审理中,那么公司通知你回原单位上班,并且不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自己选择是否回去,这个你自己决定。
2、你现在申请解除合同,是居于公司之前的错误降职调岗决定,因此公司现在是否通知你回原部门工作并不影响你现在的解除合同仲裁,也就是说你依然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选择回单位。
3、鉴于你已经提出解除合同,并且公司让你回去很有可能到时找其他的理由让你自己离开,那就更得不偿失,因此建议你继续解除合同的仲裁,不予理睬其要求你回去上班的通知。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02
可以。
你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即使公司在得知你申请劳动仲裁后,通知你回原部门上班,但是否接受取决于你。
即:你愿意接收时,回原部门继续工作;不愿意接受时,不撤回仲裁申请即可。
第3个回答  2012-03-13
可以。
第4个回答  2012-02-27
不可以。追问

为什么?公司违约在先。而且是在我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才没给我调岗。

追答

公司已经纠正错误,那就必须按照纠正错误来处理。如果你觉得要解除劳动合同,你要重新提出。

追问

伤害已造成,公司与我关系恶化。我要解除劳动合同,并重新提出。能有胜算吗?

追答

如果在单位纠正原来错误做法的情况下,你仍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按照你辞职来处理,不能以公司违约处理。

追问

公司已于10日前将我调过一次岗位但未降职,此次再将我调岗并降职;10天内要求调岗两次,是否属于恶意调岗,以调岗&降职为手段,达成让我自动离职的目的(公司近期效意不好,年前已辞退过一批人了)。在得知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后,为规避法律责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此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劳动主动权全部掌握在公司手上,劳动者这相对弱势的群体保障很难存在?

追答

法律并不是为了惩处而惩处的。法律的目的是规范社会关系的。而且主要是要求社会上的人和组织,知错就改。无法改的要弥补,无法弥补的就惩处。

现在,单位在劳动部门介入下,纠正自己的错误做法,这是法律允许的。至于你认为单位有恶意,但是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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