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ï¼ˆ1)何谓“连续”?“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连续”是指在时间上必须连续、不间断,而当事人必须同一。一个劳动者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是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或者一个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后一次订立与前一次劳动合同终止之间存在间断,都不构成本条件。

    ï¼ˆ2)如何“计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根据本条规定,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即劳动合同法生效前订立、劳动合同法生效后仍在履行的劳动合同,不计算在连续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内,也就是说连续订立是从新订立的劳动合同开始计算。《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六个月的,视为双方连续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续延及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六个月的情形,都将视为另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规定对计次进行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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