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63岁老人)坚持不肯赔偿医药费,也不肯赔礼道歉,我可以怎么办?
对方先动手,期间我还手了,我想知道哪一方先动手对案件是否有影响?
我给你详细一点描述下,对方63岁,我33岁,对方先动手,并且有人证明,双方都是轻微伤,办案民警对我说,“对方超过60岁,不能执行拘留,劝我自行找对方或者对方的单位说理比较划算,不然一旦对方拼了10天拘留,不予执行,我就没办法了”,我该怎么办,我被打头上,眉心处缝了9针,医药费将近千元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现在不是我和他过不去,而是我无故被打致伤
追答如果你对派出所的治安处罚结果不满意的话,还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将其告上法院,由法院判决他赔偿你相关费用,刚好派出所也已经调查过了,不用费劲去找证据。胜诉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