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个大概,70岁老男人夫妻与60岁老女人(我妈)吵架,70岁先拿扫把,过了一会我妈不甘心也拿了,70岁先打人,我妈一直给现场群众给拦着,没杀伤力,70岁没人拦,还穷追不舍打着,打出了血,我见情况不对,抢了70岁的扫把,以为不会再打了,70岁老人居然捡起大砖头又砸伤。当地村委与派出所都拉东扯西,挠开话题,以为我是法盲呀,我不管别的,现在当前最大问题是打伤人。70岁老人先持武器,先动手打人,也打伤了人。伤势:打穿了头,眼角跟眼角对上都伤了,脸上还划了一道巴,当时流了一地的血。。。派出所是没及时来现场,我限30分钟内到,后来说不能告70岁老人,我知道不能拘留,民事责任还是有的吧,本人不求财,要法律治治这老头,所以本人当时也没动手打人。花再多的钱也要整整这些倚老卖老。。。
我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估计打人那方不愿意赔偿。还有派出肯定也以和解为主,但,和解不是单方的,派出所过来的人还居然说了70岁不能告什么之类,我奇怪地问“70杀人也没事?”“是的”我无语。看来70岁贩卖军火给子孙留几个钱也不错,看上哪个美女,上了。可笑可耻,一直想骗我和解,当时不打这老头就是要告他。。。至于事由,我家这小房不住人,平时做仓库用,我家跟他家都朝一个方向的门口,我在他前面,就是说足足离一间房子远,中间还有一块空地,我妈就在自己家门口旁的下水道口倒水,难免会散落一些回来,又不是倒在他们家,我妈这样倒水几年了,他家是后来才搬到旁边,后来我另外又在别的地方新建了房子,大家都很清楚,小农村的人,妒忌心强,就慢慢开始说我妈了。他们经常说三道四也不缺骂,他家连亲戚都不和睦,难道说他家来了,我就要把脏水喝了?不倒水?(家里不方便排水)比如说,你在自己家门口吐骨头,我扇你一把掌,清楚了吧,排水道公用的,你也可以倒水呀,难道水往家里拨呀 ,评评
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
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
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
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
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的人犯罪,不符合上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明显不构成轻伤的或者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的按照治安案件处罚,处行政拘留或(并)罚款。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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