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这样写对吗?有没有法律效应?如果还款日期到了多久内债权人提出法律诉讼有效?

借条
本人xx因资金周转不开,今向xxx借款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即¥53000元整,所有现金已收到。期限自2014年3月4日-2015年3月4日,共12个月,利率为每月1%,利息共计人民币陆仟叁佰陆拾元整,即¥6360元整。本金本息于2015年3月4日一次性还清,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此据。
借款人:XX 身份证号: 手印:
担保人:XX 身份证号: 手印:
债权人:XXX 身份证号:
借条出具时间:2014年3月4日

你好,有法律效力,诉讼时效自债权到期后两年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7
1、内容写的很完整了
2、其次担保人(准确点是“保证人”)只是签名没写保证数额及保证类型的,法律直接视为连带保证(负有同借款人同等的责任),保证的范围为本金及全部利息及其他违约损失。
3、诉讼时效从2015年3月4号开始起算,为两年。即在2017年3月4号前起诉,(不过在2015年3月4日之后2017年3月4日之前向借款人索过债的,从索债时起,重新计算两年的起诉期限。)
4、需注意的是,2015年3月4日,如果借款人到时还不起钱或者不还钱的,2015年3月4日后的6个月内你就必须找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过了这6个月,就不能找保证人、只能找借款人要钱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3-07
诉讼时效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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