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申报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公司有没有连带责任

有个兼职人员06年1月到3月帮我们做了一些工作,收取了几千块劳务费,现在税务局说这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要求申报缴税,可能是他正式工作工资比较高吧。可是这个人不是我们的正式员工,而且之后就一直没有联系了,现在也联系不上,怎么跟税务局解释都不行,还说如果找不到那个人就要罚我们公司款,这样合理吗?我们该如何处理。
我查了国家规定,12万申报是个人行为,应该跟给过报酬的公司没有关系吧。
三个月兼职,一共给了那人3000块报酬,每个月1000,没有到缴税标准。

有没有人懂税务的教个处理方法啊,税务天天打电话逼迫,这次要是得罪专官员那以后就没好日子过了。

有什么连带责任?

1、个人不申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公司是有连带责任的;
2、个人为公司的职工,员工个人达到12万元收入,公司理应上报税局。也可以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隐瞒或假装不知道,是需要负责任的;
3、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如果查实纳税人年所得12万以上而未进行自行申报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方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一方面,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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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28
兼职人员不是你们的正式员工,又不是在你单位拿那么高的工资应该和你公司无关.税务部门怎会知道那位工资会那么高你让税务拿出证据,没证据税务没理由处罚你公司的.
第2个回答  2007-09-28
税务吓你们的吧?
公司只是监督而已,需要负责的是公司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按时缴纳
试想,人家的个人所得渠道可以有很多很多,不一定通过公司,公司又怎么知道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9-28
他是想弄俩钱儿花,你给上点态度,他就不催你了,这帮人渣!
第4个回答  2007-09-28
公司有责任 代扣代缴 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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