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是违规操作吗??

如题所述

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违反了劳动而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1.建筑工地打工者,和建筑工地承包人,本就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公司必须在一个月内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五险,其中包含工伤保险。
3.单位未按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不符法律规定的。
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得到两倍工资的赔偿。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5.劳动者为维护个人权益 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仲裁解决。
第2个回答  2015-10-23
在建筑工地,目前,劳动行政部门都没有强制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才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属于违规操作,但各地政府有默许,导致劳动者维权非常困难。
第3个回答  2015-10-23
是违法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