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法律规定未竣工验收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那个法律规定未竣工验收不可以办理房产证

没有竣工验收不可以办房产证。按照原则来说房管部门是不允许在备案后待出房产证前交易的,但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以由报备开发商申请先撤销备案再重新提交新购买人资料,这种交易叫做“更名”但根据实际房子的不同,费用也不尽相同。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把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没有进行验收备案房屋交付是一种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因此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产生交付的法律后果。理由如下,否则就是无效的,该交付行为是无效的,不产生交付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未交房,不具备交付条件也不应交付的商品房进行交付,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这种交房行为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理:1、对于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处以罚款。2、对于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责令限期返修,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外的其他建设单位的处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重新组织验收;对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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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2
房屋交付是一种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因此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不产生交付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未交房。具体来说,把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没有进行验收备案,不具备交付条件也不应交付的商品房进行交付,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交付行为是无效的,不产生交付的法律后果。理由如下:
这种交房行为违反了国家《建筑法》、《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
《建筑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皆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这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否则,交付房屋的行为就是无效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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