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政人事的员工入职未提供离职证明,转正一个月就要求加薪,说工作太累,事情太多,其实公司才十来个人大部分员工多外勤的,转正以前就谈好的(这份工作工资比较稳定,满一年加一次薪)公司的意见是还未胜任工作无法加薪,然后此员工就跟领导谈话录音说为了收集证据,在微信多次逼迫领导给她开份辞退通知书给她,不开她也在那里不做事,跟竞争对手的一个员工走的很近,故意跟她感情很好,所以担心怕泄露公司的资料当天就下了辞退通知书,让她离开,辞退通知书说好给她补偿金的,可是她说太少了,要求双倍,我说那你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委员会判决多少就多少,我赔给你,她现在没动静了,
这种员工明显就是来赚取补偿金的。既然她已经转正了,那就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切按照劳动合同来办事就可以了。既然每年都能加一次薪,那么她转正一个月就要求加薪,就要看看她工作能力够不够了。如果能力不够,还无理取闹,是该将其辞退。
既然她想要辞退通知,那就给她辞退通知,在通知里把她的工作状态写的清清楚楚就可以了。她不认真工作,写上;她无理要求加薪,写上;她过高要求补偿金,写上;如果她还要离职证明,那么她与竞争对手的猫腻,写上;与领导谈话录音情况,写上!到时候让她找不到新工作。
如果她觉得补偿金不合适,你也提到了让她申请仲裁,这是一个好办法。毕竟是按照劳动法办事。如果她真有理,那么补偿金给她又能怎样?
关键是申请仲裁之后,员工仲裁情况都会在劳动局留底,就跟有前科一样,所以她不敢仲裁,因为她心里有鬼。所以,作为公司,只要没有做出侵害员工利益的事情,就不用担心被不法分子坑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