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酒后打架造成他人轻伤要负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进行处罚,轻微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案例:打伤酒后滋事者两名打人者获刑罚
男子酒后滋事与他人发生冲突,反被对方打伤,最终两名伤人者获刑。12月21日,三原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打人者张某、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分别为一年六个月、一年。
2017年4月6日晚,苗某酒后到张某在三原县一美食广场所开的串串店滋事,与同样喝了酒的张某、秦某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发生厮打,在秦某和苗某打架的过程中,张某用方条桌和啤酒瓶殴打苗某头部、肩部和胸部致苗某受伤。其间,秦某还用汤勺将与苗某同行的林某面部戳伤。
经咸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苗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林某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张某、秦某向苗某支付医疗费1469元,向林某支付医疗费2688.38元,后又向苗某赔偿45000元,向林某赔偿经2000元,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秦某系共同故意犯罪,均系本案主犯,庭审中两人认罪态度尚好,且苗某对此事的发生有一定过错,故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两被告人积极救治伤者并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悔罪态度较好,在所居住的社区表现良好,且系初犯、偶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综上,经三原县司法局社区调查评估适宜社区矫正,故对被告人张某、秦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打伤酒后滋事者 两名打人者获刑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