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
(重点在内容:完备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初建)
1、政治上:“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秦律。
2、经济上:实行土地私有,按亩纳税;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车轨、驰道。
3、文化上:统一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严禁私学,实行愚民政策。
4、影响:第一、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有利于封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第二、秦朝地主阶级凭统治力量的加强,人民处境日趋恶劣。秦朝的文化专制、愚民政策,以及各种暴政也由此而来,最终导致了秦朝的灭亡。
六、汉承秦制: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 ★★
(观点:分封与郡县之间的矛盾,一定意义上来讲贯串于中国古代社会,实质上是皇权与贵族之间的矛盾,每一代都有贵族势力的存在,它是一种分裂势力,与郡县制的皇权制度是抵触的。)
汉代: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政治体制上形成“中朝”与“外朝”;
(2)解决地方不稳定因素:封国问题的产生与解决:平定七国之乱、推恩令、设置刺史 ;
(3)解决意识形态的一统:察举制、兴办太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七、隋唐: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注:考镜源流,前后比较。即对上述几种制度要系统掌握,弄清其来龙去脉,就是了解它们在每一个朝代的变革等作一比较。)
1、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时期首创三省六部制,到唐太宗时,此制度得以发展完备。中书省负责拟发皇帝的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政令,下设六部, 既然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和户部。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不论对当时,还是对以后历代的社会,都具有重大的影响与历史意义。
2、科举制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扩大统治基础。隋炀帝时开始创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时进一步完善。隋朝初年设立,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的实质,是代表地主阶级的选官制度。科举制的建立,对隋唐社会政治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对以后的历史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3、改进府兵制 4、推行均田制与租庸调制
八、宋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
(宋代积贫积弱的历史原因:其一,唐末五代的藩镇割据,少数民族势力已深入内部,且快速封建化,处于上升时期。其二,而宋代极力恢复中央的集权以解决内部矛盾,对于外部少数民族的进攻较多的是主张议和。)
1、历史原因与现实需要
唐朝后期藩镇势力扩张,形成了五代十国的局面。要避免重蹈覆辙,改变唐朝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必须加强中央集权。
宋朝建立,赵匡胤本人也是通过“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当上皇帝的。为了防止类似兵变的重演,也必须加强中央集权。
2、具体措施:
(1)集中军权:解除禁军将领兵权,禁军统领权一分为三,将帅没有调兵权。
(2)集中行政权:中央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派文臣管理地方。
(3)集中财权和司法权
(4)对科举制的调整
3、结果和影响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文人治国,重文轻武,有效巩固了统一。但是,由于文官不懂军事,造成了军事战斗力的下降;弱支强干,守内虚外,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并有效镇压地方和农民的反抗,但边防空虚,成为北宋在民族斗争屡次失败的重要原因;分割地方权力,高度集权中央,有利于巩固统一,防止了地方分裂,但也导致地方办事效率低下,而中央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九、元朝:行省制度和宣政院的设立 ★★
(注意:元代制度建设方面的新举措,如行省制;以及对边疆的有效管辖,如对台湾、西藏的有效管辖。)
1、行省制度
元政府健全中央官制:在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行省制度的实行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体制上得到保证;行省制度是元朝为有效控制地方和边疆而实行的一项开创性的制度,是继秦朝郡县制后,我国行政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行省从此成为我国的地方行政机构,明清沿用,并延续到今天。
2、设立宣政院
设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使西藏从此正式成为中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元中央和藏族地区的经济文化联系也大大加强。设立澎湖巡检司,管辖东南沿海以及台湾地区。
十、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强化 ★★
(解释: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专制制度从明代才真正开始,这是华东师大教授王家范的一个观点。从秦始皇以至于宋,一定程度上说有点“集体领导”的意味。明代以后,专制权力的强化,从很多方面都可以反映出来,比如:对功臣的杀戮,对外戚、宦官的掌控等。比如,自汉至唐代:“献受制于强诸侯,今朕受制于家奴,以此言之,朕殆不如!”而明以后,只要皇帝愿意掌权,权力永远会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而宦官与外戚力量不足以干预朝政。)
1、明朝君主专制的加强
明政府调整中央和地方官制。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设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分掌统兵和调兵之权。在地方,废除行省,权分三司,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
通过废除丞相制度,皇权空前强化,权力相互牵制,相互制约,最终受命于皇帝。经过改革,分散了相权和地方权力。政治、军事大权都集中到皇帝一人手中,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得到加强。
2、《大明律》和特务统治
3、设厂卫特务机构,加强对官民的控制
4、八股取士
十一、清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的顶峰 ★★
(梳理:清代中央权力机构的变更,并与明朝进行比较其异同点。)
1、大体采用明制,设置了六部和内阁。
2、延续旧规,有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
3、康熙时在各旗主之下设置督统掌管旗务,议政王大臣会议逐渐形同虚设。
4、康熙时设南书房,参与机密,中枢权力一分为三。
5、雍正时设军机处,加强皇权,并逐渐发展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常设核心机构。
军机处的设置是清统治者在中央行政制度上的重大变革,这一变革加强了皇帝的权力,是清朝君主专制制度进一步强化的重要标志,也使我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参考资料:
http://edu.people.com.cn/GB/60535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