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的突出特点是什么?

如题所述

从规模来说,生态农业建设可以是以户、村、乡和县为发展单位。一直以来,中国的生态建设多集中于户、村的层次发展,例如,由小型的桑基鱼塘到大型的生态农场,都是强调个别的农户或乡村在这些系统上担当的角色。无可否认,任何生态建设最终都是在户的层次去推动。因此,若没有农户的支持,任何生态建设都不可能成功。但是,农户式的生态农业建设很难达到经济规模,例如:若要一个约 10m3 的沼气发生桶正常运作,所需的有机物投入量实非单一的个别农户可供应。因此,为每个农户建设自己的生物气发生桶是不实际的。相反,按农民的数目去建设生物气发生桶才是有效地运用资源的方法。

以村、乡为主体的生态农业建设虽较农户式生态农业建设为佳,因为在村的范围内,决策者可以对土地利用作出规划,也可以对某些资源作出优化分配。例如:在山坡地上,将顶部划定为森林区和草地区,山腰栽种果树,山脚则划定梯田种植作
物 [7]。然而,因为规划地区的范围始终有限,容易造成土地割裂的问题。在分配土地的时候,优质土地的数目往往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部分农民分配得一些较劣的土地,只得无奈地接受。此外,村、乡式的生态农业建设也难经得起较大的经济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冲击和影响,相对比较脆弱。因此,有学者提出,中国生态农业建设应该由户、村的层次向县的层次发展[4]。

“县”是中国行政系统的最基层单位,它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和经济的自主权。从行政的角度,它有权运用政策等措施,借着调动自己拥有的财力和资源,发挥对生态经济系统的调控能力,达到经济规模和危机分担等功能。从规划的角度,县是具有一定规模和特点的自然群体,是宏观与微观的结合,能就农民的需要,设计优化的土地利用形式,也能定出合理的人均耕地面积,有效统筹农村的劳动人口。从生态的观点出发,只有在一定大的区域范围内,其生态系统才能发挥出稳定的功能和效益[4]。所以,以县为单位加速生态农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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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9
生态农业要求农业发展同其资源、环境及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强调因地、因时制宜,以便合理布局农业生产力,适应最佳生态环境,实现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农业能合理利用和增殖农业自然资源,重视提高太阳能的利用率和生物能的转换效率,使生物与环境之间得到最优化配置,并具有合理的农业生态经济结构,使生态与经济达到良性循环,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2个回答  2014-11-29
实现了能量的多级利用
第3个回答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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