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原籍在四川彭州市,为城镇居民户口。
我于2003年大学毕业后,户口前往四川眉山市工作单位,为集体户口。现我从原单位辞职,常住在原籍,但户口仍在原单位。
现因为小孩出生,办理户口问题,我想把小孩户口办在我原籍(老婆户口地太偏远),好由父母抚养,及以后教育问题方便。
经咨询派出所回答,小孩户口不能直接上我的原籍!
我又想把我户口先迁回原籍,再上小孩户口,但是派出所说我已毕业5年,不给我迁!
请问能有什么方法把我户口迁回原籍吗?
可以,目前可以以“无业、投靠父母”为理由,将户口迁回原籍。
1、需要用毕业证到自己学校的派出所办理相关证明。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和迁出。一般有规定时间。
2、拿着以上材料,以及毕业证,身份证,原籍(学校)所在地政府开具的证明(证明你是从那里迁走的)到自己家乡户口所辖派出所办理。
3、填写申请书。然后民警帮你办理迁入手续。
4、重庆市公安局、人事局、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关于我市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及技工学校学生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公发[2003]164号)文件第二条。
扩展资料:
市内迁出: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