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今年3月进的 一 公司。大约是5月签的合同,是2年的,现在 公司要 辞退我,没有提前通知,请问一赔偿吗?是 多少?
合同上的基本工资是850!! 我现在的工资应该是1600到1800这样!3月到5月是实习的:900一个月!
由于工作和射线有关,我们每一天补贴3元钱!!
注:辞退原因是公司单方面的经济裁员!!请高手详细说明,最好能算下该得多少和具体的账单!
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
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析:《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工当前工资1600-1800元,按照规定,赔偿基数由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假设平均工资为1700元,按照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则应该补偿金额为一个月平均工资1700元。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