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属于职务侵占罪还是侵占罪

公司进行破产推选他为法人公司有7人有一处房产主管单位让把房子卖掉卖的钱分给7个人卖的房子钱由他保管,他用欺骗的手段侵占2万元这2万是7个人的其中也有他一份这种情况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有人说是民不举官不揪是告诉才处理是侵占罪对吗?
那这种职务侵占的数额是2万元还是扣除他的那部分以剩余的金额算

属于职务侵占罪。根据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数额在5000元-1万以上的,应当追述,2万要扣除他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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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26
这属于职务侵占,需要公诉,不属于不告不理的案件。
以2万元算。
第2个回答  2019-12-28
我认为你补充的意见是对的。
这应当是职务侵占罪。
因为侵占罪是将他人代管物占为己有,而本案的6万元是顾客交纳的货款,员工是受超市指派履行收款工作任务的职务行为,而不是替人“代管”。
由于收取的款项是单位的货款。员工是以为单位收取货款的职务之便,非法将单位财产据为己有的,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特征,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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