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这个期间不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这个当然很不正常,建议去办案机关询问
建议如果超期羁押了先申请取保候审,其他事情=人出来后再做打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21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拘留37日,批捕决定必须在最后7日内作出。
家人可以打电话到羁押机关询问,如若不答复建议向上级检查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