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多少钱

工伤十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多少钱

工伤十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3、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5-02
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销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差额赔偿。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31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十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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