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后辞职需要提前交辞职报告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和员工没有再签劳动合同,自第一份合同终止之日起,该员工继续在该公司工作了几个月后,想辞职,需要提前多久交辞职报告?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后辞职是需要提前交辞职报告的,如果是正常的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03
你好,
首先,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有义务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与你续签合同;
其次,你的工资按照实际工作计算;
最后,辞职报告需要提前一个月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因到期而终止,此后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上班,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
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提前适当时间向单位提出辞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双方没有重新约定情况下,工资应当按照原劳动合同,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否则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15-04-29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第一份劳动合同自然结束了,现在你跟公司还是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如果要离职还是需要申请离职的,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
第4个回答  2010-08-03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和员工没有再签劳动合同,员工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几个月,这期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公司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
想辞职,需要提前1个月交辞职报告
工资该怎么结算怎么算,不明白这和工资结算有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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