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 ,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 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 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 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概括 的讲,计划生育就是指有计划的调节人口 的增长速度,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
1、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 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 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 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家庭或 一对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 育子女,以适应家庭与社会的要求。
2、在人口发展速度超过社会和经济发展 速度时,应采取节制生育的政策、降低人 口增长速度。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以降低 人口出生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3、针对我国的国情,计划生育不仅是对 人口数量上的控制,而且是为提高人口素 质把关。提高人口素质人口实体的各种素 质,如思想素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等 等,是计划生育的更高层次上的要求。为 了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应采取如下措施: 控制人口数量;积极提倡优生;高度重视 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改善医疗卫 生条件,扩大集体福利,保障妇幼健康, 同时对青年加强优生、卫生、婚姻生育观 和性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1983年开始实施 ,控制了中国总体人口基数,为中国的经 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贡献,为国家的富裕 和富强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政策是因 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而制定的,个儿认为, 这项政策该到了改变的时候拉。
计划生育对人口的出生增长实行计划调节 和控制,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 发展。它是人类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后, 为适应客观条件和自身发展而在家庭和社 会范围内采取的调节生育的行为。
①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有计划地安排 生育孩子的时间和数目,以适应家庭和社 会的需要;
②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如国家或地区)有 计划地安排人口出生的数量和确定生育对 象,即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 人口发展同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
实行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 资料生产与人类自身再生产应该相适应的 原理,结合我国国情而制定的重大战略决 策。70年代初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 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 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宪法》第25条 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 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 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 生育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夫妻 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世界上许多 国家都实行了计划生育。
==歧视汉族==
少数民族增长快于汉族,从1953年占全国 人口6.1%,到1990的8.04%,2000年的8.41 %,2005年9.44%
2005年全国抽样普查中,与第五次全国人 口普查相比,汉族增加2355万人,增长 了2.03%;少数民族增加了1690万人,增 长了15.88%。少数民族增长速度为汉族7 倍以上
==歧视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生育率只有乡村居民的一半左右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包括生育政策、避孕 节育政策、奖励优待政策和限制处罚政策 等几个方面,其中生育政策是整个计划生 育政策的核心。我国的生育政策经历了形 成、完善和逐步稳定发展的过程。
50年代我国提出了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 号召,形成了以控制人口增长为基本内容 的生育政策萌芽。70年代初提出了“晚、 稀、少”的基本要求,把晚婚晚育、生育 间隔和控制多胎作为工作重点,形成了比 较完善的计划生育政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进一步重 视人口问题。1980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 出“鼓励只生一胎”的指示。同年9月25日 .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