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以前行政区划不明。只有夏禹分九州(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的传说,而不知其官员设置。因为那时是传说时代。周代才有历史记载。以下各朝代行政区划按从大到小顺序分述。只记述大的方面,小的变化不再一一列举。
周:方国(诸侯国),其长官泛称国君,依其级别分称为分、侯、伯、子、男。
秦:郡,长官为郡守;县,长官为令或长。
西汉:王国,各诸侯均称王(侯国仅为食邑,非行政区域);郡,长官为太守;县,长官为令或长。
东汉:州,长官称牧或刺史怀(司隶部又称司州,级别同州,设于京城及附近,长官称司隶校尉);郡,长官称太守;县,长官称县令或县长。
三国魏晋南北朝:大致行政划分及官职同东汉。
隋朝:州,长官称刺史;县长官称县令或县长。
唐朝:
道,长官称处置使或观察使;府,设知府、州(府州同级);府,长官称府尹或知府事;州,和府同级,长官称刺史;县,长官称县令或县长。唐代后期节度使成为掌握军政大权的一级长官,统领一州或数州府。
宋朝:
路,长官称安抚使;府,长官称知府;州(与府同级),长官称知州;县,长官称知县。--重要之地如宋四京,长官为留守。
元朝:地方设行省、路(直隶府、直隶州)、府或州、县四级行政区域,其长官为北面官,均称达鲁花赤。
明:两京,长官称尹;13布政使司(级别同两京),长官称巡抚;府,长官称知府;州,长官称知州;县,长官称知县。
清:边疆军辖区,统一省或数省,长官称总督;省,长官称巡抚;府(直隶州),长官称知府(知州);县(散州),长官称知县(知州)。后期于省下或增设直隶厅,长官为同知或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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