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到事业单位上班,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现又无故辞退我,请问我具体能得到哪些经济补偿?补偿金和社保金如何算?求解答,谢谢!
请问我月工资1700元,具体补偿会和社保怎么算呢?
追答其他的补偿没有什么依据,只是说你的工资要是低于你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就是违法。你可以要求为你只缴纳养老保险,按全省平均工资的基数的下限缴纳也不会是1700元最起码要2000多的基数,假设按2500计算,你每月要拿200元缴纳保险,单位要为你缴纳300。这样算下来一年2400元,15年就是36000,已经够退休的最低缴费年限了。
追问现单位辞退我了不可能为我补缴社保了,申请仲裁时我可以要求社保费单位交纳的部分以现金的形式补给我吗?请求支持回复!
这样申请劳动仲栽会采纳吗?
追答不可以的,劳动部门不会接受你这样的申请,首先这不合法,只有你的工作低于你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补你的工资和最低工资的差额还是可以的。辞退不超过两年都可以申请仲裁,单位不为你缴纳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追问谢谢您为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