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到事业单位上班,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现又无故辞退我,

我2001年到事业单位上班,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现又无故辞退我,请问我具体能得到哪些经济补偿?补偿金和社保金如何算?求解答,谢谢!

你可以到你工作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为你缴纳现在至2001年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单位缴纳统筹,当然个人的部分还是你个人缴纳。他们要是不受理,你还可以上诉到人民法院。至于“无故”辞退的问题这个不好说,既然辞退总是有原因的,你在里面也没有意思。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限离你离开工作单位的时间不超过两年。追问

请问我月工资1700元,具体补偿会和社保怎么算呢?

追答

其他的补偿没有什么依据,只是说你的工资要是低于你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就是违法。你可以要求为你只缴纳养老保险,按全省平均工资的基数的下限缴纳也不会是1700元最起码要2000多的基数,假设按2500计算,你每月要拿200元缴纳保险,单位要为你缴纳300。这样算下来一年2400元,15年就是36000,已经够退休的最低缴费年限了。

追问

现单位辞退我了不可能为我补缴社保了,申请仲裁时我可以要求社保费单位交纳的部分以现金的形式补给我吗?请求支持回复!

这样申请劳动仲栽会采纳吗?

追答

不可以的,劳动部门不会接受你这样的申请,首先这不合法,只有你的工作低于你所在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补你的工资和最低工资的差额还是可以的。辞退不超过两年都可以申请仲裁,单位不为你缴纳可以由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强制缴纳。

追问

谢谢您为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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