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后第几天到检查院?第几天检察院必须裁决结果?由哪个部门通知家属处理结果?

如题所述

办案时间由案情决定,裁决结果也因此而定。
一般是采取刑事措施后24小时内通知。通知被执行人的家属多是邮寄通知书。一般是3到7天内通过邮政系统寄到。
侦查期间的通知事项是由办理此案的公安机关负责。
如果需要了解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家属或代理律师办案机关询问一下相关事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14
一般是在30天内报检察院,检察院在7天内作出决定。
通知家属由公安部门通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4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统计出办案最长期限总共602天。也就是说,这个期限是最长的,司法机关只能在这个期限内结案,不得超期。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继续羁押就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强制措施期限 (最长羁押期37天)
  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第92条)
  1、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30天、审查批准不超过7天,最长37天。(第六十九条)
  2、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第58条)
  3、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第58条)
  (二)侦查羁押期限 (最长羁押期7个月)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第124条)
  2、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第124条)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第127条)
  4、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三)审查起诉期限 (最长羁押期限6个半月)
  1、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138条)
  2、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3、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两次可以2个月。 (第140条)
  4、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起诉期限,两次1个月和两次延长半个月共3个月(第140条);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
  5、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提出。
  (四)审判期限 (最长羁押期限5个月+10天)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计2.5个月。(第168条)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3、提起上诉或抗诉时限10日。(第138条)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第178条)
  5、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计2.5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第196条)
  从上述各办案期限统计:37天(刑拘)+210天(侦查与补充侦查)+195天(审查起诉)+160天(两级审判)=602天。
第3个回答  2010-08-14
公安机关侦查期限通常是2个月.可以延1个月.复杂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可能被判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延长2个月,所以期限是2+1+2+2. 在此期限内侦查完毕就不违法。一般案件2个月内就能办妥.

检察院提起公诉期限是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

法院判决期限是1个月 简易程序是20日
第4个回答  2010-08-14
要看情节严不严重,严重的话,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到五倍的罚金。不是很严重的话,应该会判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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