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只要对方给我钱,我把发票给他,他去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已经核损通过),但是他不搞一直拖着,我找了对方的保险公司,那边说必须投保人本人来报销,不能直接给我钱,我就郁闷了。请问怎么走法律途径,因为交警队那里他也没处理完(没交交强险复印件),导致我只知道对方是人保,却不知道具体投保的分公司名,起诉的话又要具体保险分公司名,打人保电话,他们以客户隐私为由不告知我对方投保具体分公司,现在我该怎么办求助?钱不多就两千多,但是恶气难消啊
交警那里能拿的材料都拿了,缺对方车子的交强险单子,导致如果起诉无法填出对方人保的具体分公司名,可以只在被告那只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吗? 交警打对方电话都不接,或者是接了以后说“好,会来处理,会来赔钱”,但人就是不来
看不太懂,可以帮我把被保险人啊,保险人啊,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什么的,换成“我”,“对方车主”,“对方保险公司”这种形容的通俗一点的讲法吗
追答保险人=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买保险的车主;责任保险=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你是第三者。只能帮你到这里了,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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